欢迎访问中国农工民主党吉林省委员会网站!

首页党员风采
李和跃《关于进一步梳理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存在的问题,以便更有效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的提案》被评选为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优秀提案
来源:
时间:2022-10-21 11:18:12
打印:
字号: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9月20日下午在京召开,248件优秀提案和46个先进承办单位获得表彰。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吉林省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委、水利部松辽委员会副总工程师李和跃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梳理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存在的问题,以便更有效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的提案》入选优秀提案。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强调,要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加快形成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在空间上对经济社会活动进行合理限定。李和跃副主委长期深耕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策咨询和行政管理工作,通过对松辽流域(松花江、辽河、东北地区国际河流、东北地区沿黄渤海诸河等流域)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的调研,全面了解保护地的管理现状,在充分肯定自然保护地在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指出自然保护地内存在大量居民和耕地,基本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要求之间存在着突出矛盾。为了更有效的开展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他提出一是应进一步提高保护区区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对保护目标价值不大的城镇居民用地、农村居民用地、工矿用地、合法耕地、涉及堤防等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等,尽可能划为实验区;对保护目标基本没有意义的城镇居民用地、农村居民用地、工矿用地、合法耕地、涉及堤防等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等,可划出保护区。二是要强化分类指导,对划入核心区的合法的城镇居民用地、农村居民用地、工矿用地,政府出资全部迁出,禁止在核心区居住和生产的行为;对划入核心区的合法的耕地,政府出资补偿,禁止今后在核心区耕种的行为;对划入缓冲区的合法的城镇居民用地、农村居民用地、工矿用地、耕地,地方政府可视条件,逐步予以迁出并给予补偿;对核心区、缓冲区内涉及基本民生的防洪、水文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为保护区保护目标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明确规定可以开展,但要限定在对保护目标尽可能影响小的时间段进行。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着经济社会价值,做好自然保护地工作,发挥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生态产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责任编辑:

Copyright © 2009-2022

中国农工民主党吉林省委会 版权所有

吉ICP备10004230号-1

吉公网安备22010402001119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9-2022 中国农工民主党吉林省委 版权所有

吉ICP备10004230号-1      吉公网安备22010402001119     网站地图

(建议采用1920×1080分辨率,以达到最佳视觉效果)

返回
顶部